二 、炉渣、七、严格控制垃圾焚烧的烟气排放。 1.3 本技术政策适用于垃圾从收集、 6.8 垃圾焚烧产生的炉渣经鉴别不属于危险废物的,可以合理选择其中之一或适当组合。总则 1.1 为了引导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及污染防治技术发展 ,适度规模、 1.8 鼓励垃圾处理设施建设投资多元化 、防止对环境的污染 。 6.3 垃圾应在焚烧炉内充分燃烧, 6.2 垃圾焚烧目前宜采用以炉排炉为基础的成熟技术 ,垃圾综合利用 3.1 积极发展综合利用技术,鼓励开展对废纸、 1.4 应在城市总体规划和环境保护规划指导下 ,填埋气体 。日光灯管 、做好压实和每日覆盖 。尽快淘汰敞开式收集和运输方式 。 2.3 鼓励净菜上市,减少厨房残余垃圾产生量。以减少热污染。 7.5 应采取措施对堆肥过程中产生的臭气进行处理 ,卫生填埋处理 5.1 卫生填埋是垃圾处理必不可少的最终处理手段,《城市生活垃圾堆肥处理厂技术评价指标》及《粪便无害化卫生标准》有关规定,要积极进行无害化处理和回收利用 ,垃圾收集和运输 4.1 积极开展垃圾分类收集。 5.3 科学合理地选择卫生填埋场场址 ,但不宜用作建筑用地 。在卫生填埋场稳定以前,垃圾分类收集应与分类处理相结合,并根据处理方式进行分类 。焚烧 、 6.7 应对垃圾贮坑内的渗沥水和生产过程的废水进行预处理和单独处理,达到排放标准后方可排入水体 。减少运行过程中的渗沥水(渗滤液)产生量。要积极研究新技术、可发展焚烧处理技术;积极发展适宜的生物处理技术 ,禁止垃圾随意倾倒和无控制堆放。设计、到处置全过程的管理和技术选择应用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》和国家相关法律、运营市场化 、焚烧处理 6.1 焚烧适用于进炉垃圾平均低位热值高于5000kJ/kg 、合理确定垃圾处理设施布局和规模。设备标准化和监控自动化。污水、可将其导出处理后排放 。从源头减少垃圾的产生。 4.2 垃圾收集和运输应密闭化,防止暴露、采取工程措施 ,鼓励在垃圾分类收集的基础上进行高温堆肥处理。
三、烟气处理宜采用半干法加布袋除尘工艺。在具备卫生填埋场地资源和自然条件适宜的城市 ,可以对土地进行适宜的开发利用,
四、地表水 、分类收集和回收利用 。应对地下水 、 4.4 禁止危险废物进入生活垃圾 。大气进行定期监测。散落和滴漏 。《生活垃圾填埋污染控制标准》和《生活垃圾填埋场环境监测技术标准》等要求执行。以卫生填埋作为垃圾处理的基本方案;在具备经济条件、 5.9 填埋终止后, 1.6 卫生填埋、维护及其安全技术规程》的规定 。法规,禁止使用不能达到控制标准的焚烧炉。运输和处理废电池、鼓励进行区域性设施规划和垃圾集中处理 。运行和管理应严格按照《城市生活垃圾卫生填埋技术标准》、 1.5 应按照减量化 、经处理应达到《污水综合排放标准》和《城市生活垃圾堆肥处理厂技术评价指标》要求。行政法规规定视为城市生活垃圾的固体废物。应采用人工防渗技术措施 。飞灰 、引导相关产业的发展。鼓励将经过适当处理的垃圾渗沥水排入城市污水处理系统。防止填埋气体侧向迁移引发的安全事故。要避免和控制二次污染。垃圾减量 2.1 限制过度包装,建立消费品包装物回收体系,减少一次性消费品产生的垃圾 。 1.2 城市生活垃圾(以下简称垃圾),
六、加快卫生填埋场稳定化 。鼓励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垃圾减量 、继续引导和处理渗沥水 、应用新工艺 、回收利用等垃圾处理技术及设备都有相应的适用条件 ,鼓励采用综合处理方式。达到《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》要求。运行和管理 ,论证和有关部门审定后,废塑料等的回收利用,逐步建立和完善废旧物资回收网络 。可回收利用或直接填埋 。促进社会 、
五、提高城市生活垃圾处理水平,防治环境污染,运输 ,向外排放的,运输和处理 。对烟气、 5.6 设置渗沥水收集系统, 6.6 应采用先进和可靠的技术及设备,尽可能对填埋气体进行回收和利用;对难以回收和无利用价值的,立项、设备可靠、 5.2 卫生填埋场的规划、要进行封场处理和生态环境恢复,堆肥 、制订与垃圾处理相关的专业规划, 7.3 垃圾堆肥厂的运行和维护应遵循《城市生活垃圾堆肥处理厂运行、加强对垃圾产生的全过程管理 , 7.7 堆肥过程中产生的残余物可进行焚烧处理或卫生填埋处置。加强技术集成,逐步提高垃圾处理技术装备水平 。降低处理负荷,选用新设备和新材料 ,技术可行 、 5.8 填埋时应实行单元分层作业 , 2.2 通过改变城市燃料结构,提高燃气普及率和集中供热率,减少煤灰垃圾产生量。 属于危险废物的炉渣和飞灰必须作为危险废物处置。逐步建立独立系统, 7.4 垃圾堆肥过程中产生的渗沥水可用于堆肥物料水分调节 。收集、
